谨防诈骗
警惕网络黑手 谨防网络诈骗
网络诈骗已经成为网上犯罪的主要形式,并呈现出组织形式集团化、作案手法黑客化、危害程度剧增化、波及群体扩大化、涉及范围大众化的特点,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为了坚决遏制网络诈骗犯罪,警方在严厉打击的同时,将以下五种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法揭秘,从而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,最大限度的减少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。
一、网络诈骗的形式和特点
1、假冒网友诈骗
诈骗手法:通过各种方法盗窃QQ账号、邮箱账号等后,操作用户账号,向用户的好友、联系人发布信息,声称遇到紧急情况,请对方汇款到其指定账户。近期,网络上又出现了一种以QQ视频聊天方式实施诈骗的新手段,骗子在与网民视频聊天时录下其影像,然后盗取其QQ密码,再用录下的影像冒充该网民向其QQ群里的好友“借钱”。
案例:浙江永嘉县32岁的谢先生在鄞州古林镇古林村世纪百联超市用手机上QQ时,其好友谢某向其发起视频通话,里面出现了谢某的画面。聊着聊着,对方称有急事,要向谢先生借3000元钱。受害人谢先生心想对方是好友,就按照对方提供的账号迅速汇去了3000元钱。最后通过电话了解,才发现谢某的QQ被盗了,自己遭到了不法人员的诈骗。
警方提示: 突遇事件须冷静,切勿轻信他人,拒绝网上借钱,如有上述情况应及时与亲友核实,有效防范此类诈骗。
2、电话,短信诈骗
诈骗手法:通过电话、短信、自动电话录音等途径,冒充电信工作人员称事主电话有巨额欠费,叫事主如有疑问可电话查询,事主根据提示电话号码查询时,对方称事主确实欠费,并将电话转给另一自称公安人员的人,该“公安人员”说事主身份已被犯罪分子冒用,用来洗钱等犯罪活动,目前事主的其他银行存款处于危险的境地,需转账保护,事主信以为真,将存款转入指定账户,至此上当受骗。
案例:个体经营户肖某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是电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,称其家庭固话欠费2526元。之后“电信工作人员”让受害人报警并主动帮忙转接到武汉市公安局报警电话。转接后,一名自称“夏梦竹”的警官告诉受害人,她的身份证已经被伪造,并涉嫌一起巨额诈骗案,必须把私人账户的钱转入指定的武汉市公安局账户上进行查证,否则作为犯罪嫌疑人其账户所有资产将被冻结;随后,该“警官”又将电话转接给武汉市检察院的“检察官”,“检察官”又让其将私人账户内的钱全部转入指定“安全账户”。受害人为证明清白,将389万元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入指定的银行卡上,从而上当受骗。
警方提示:电话,银行卡等欠费时,有关部门不通过电话追缴,而是寄发催款单;公安机关不通过电话办案,不提供安全账户,更不会要求转账。如有上述情形,可拨打电信客服电话或警方110咨询。
3、网络交友诈骗
诈骗手法:利用网络,刊登个人条件优越的交友信息,以感情生活空虚的离异或单身人群为主,通过QQ和电话聊天等途径以花言巧语和虚假感情铺路,骗取事主的信任,再以“帮忙”为由骗取事主为其汇款。
案例:张女士,三十多岁,在广东某外资企业做管理,在婚介网站上认识了一位男士,后来在逐渐的交流中熟悉起来,并且发生了关系,随后被此人以各种理由先后骗走了八万多块血汗钱,骗子行骗成功后便手机关机,消失在茫茫人海中,给这位女士留下的是无尽的痛楚和伤心。
警方提示:要有自我保护意识,不要轻信他人,提高警惕。
4、虚假“中奖”信息诈骗
诈骗手法:通过邮箱、聊天软件、短信、电话等渠道向受害人发送虚假中奖信息,以兑奖前须先交个人所得税、保证金、手续费等借口,诱骗受害人汇款,受害人信以为真,通过银行或提款机转汇钱款。
案例:王先生在家上QQ时,屏幕上弹出一条中奖信息,提示王先生的QQ号码中了二等奖,奖金58000元和一部“三星”牌笔记本电脑,王先生喜出望外,想都没想就按网上留下的电话与对方取得了联系。对方要求王先生在得到奖品之前必须先汇1580邮费,王先生马上照办,对方又要求汇3880元保证金,王先生再次照办,对方再次要求汇7760元的个人所得税,王先生接着照办,对方最后要求还得再汇6000元的无线上网费,王先生汇完钱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,这时他才发觉自己被骗了。
警方提示:当您的QQ或邮箱等收到一些来历不明的中奖提示时,不管内容有多么逼真诱人,请您千万不能相信,更不要按照所谓的咨询电话或网页进行查证,否则您将一步步陷入骗局之中。如有类似事情发生,可通过114查询官方电话号码,进行电话询问。
5、网上购物诈骗
诈骗手法:以购物网站为平台,在互联网上因购买商品时而发生的诈骗案件,具体有以下6种形式:①多次汇款、②假链接、假网页、③拒绝安全支付法、④收取订金骗钱法、⑤约见汇款、⑥以次充好。
案例一:赵先生在网上订购了一台售价仅为680元的苹果牌笔记本电脑,按照销售电话与卖方取得联系后,卖方以各种名义让赵先生先后五次汇了8000元,最终也没有把货送到赵先生手中,赵先生要求退款,对方答应退款,又用各种理由让事主向同一账号汇款17800元,这以后赵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,原来自己被骗了。
案例二:郑女士在网上发现一条出售诺基亚手机的信息,与对方取得联系后,在银行向指定帐户汇款1000元,后对方以未收到汇款为由,让郑女士连续两次汇款,然后,对方提出要汇款总额到5000元以后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,郑女士再次汇款,最后,对方又以担负保险金、运费等名义要求郑女士多次汇款,最终郑女士与对方失去了联系,这才发现被骗。
警方提示:网络购物时消费者要对所购买的物品有所了解,包括目前市场的价格;仔细甄别网络卖家留下的信息;可以利用网上搜索引擎,查询供货信息里的联系电话、联系人、公司名称等信息。另外,据数据显示,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,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是最容易受到这类不法侵害的,尤以大学在校生和公司职员为最多。此外,喜欢上网,对网络世界有一知半解的中老年人,也可能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。网上购物要选择如“淘宝网”等大型购物网站,一定要用支付宝,一旦商家提出不接受支付宝的各种理由时,千万不要相信,尽量不用直接汇款方式,一定要货到才付款。
二、网络诈骗的防范
1、对于在网络上用QQ或MSN等方式以亲友的身份借钱应拒绝,及时与亲友核实,有效防范此类案件,避免上当受骗。
2、突遇事件需冷静,不轻易泄漏个人信息。对待陌生人的电话要提高警惕,最好采取不理睬的态度,待与相关部门或人员核查后再联系。
3、网上交友过程中,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,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,也不要被网友的花言巧语所迷惑,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。
4、规范自己的上网行为,不浏览不健康,不正规的网站和信息。
5、在网上购物时最好与信誉良好的公司所开设的网站进行交易,不以网站的美观或时髦与否来判断其可靠性、真实性,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,因为天上掉馅饼的事是不存在的。
6、一旦遇到网络诈骗,网民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。发现网络诈骗犯罪线索或嫌疑,要依法予以披露、提示,或者向公安机关检举,以使他人免受损失。
警方提示